京華時報訊(記者周鑫)年輕男子陳某因被公司辭退,懷恨在心。為了報複,他兩次潛入公司行竊,還把偷來的電腦扔進河裡“解氣”。記者昨天從海澱警方獲悉,陳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
  4月8日14時,曙光派出所接轄區某公司報警,稱3臺電視機、4台筆記本電腦等物品被盜。民警在現場勘查發現,被盜公司屋內物品擺放整齊,抽屜、櫥櫃也沒有被翻動的跡象。警方判斷,嫌疑人對公司環境比較熟悉,應當是內部人員作案。
  通過調取公司監控錄像,民警發現在3月29日晚,有一名男子進入公司,將放置在一間辦公室內的3臺電視機盜走。4月5日晚,再次進入公司,將一間辦公室內的多台筆記本電腦等物品盜走。經公司員工辨認,嫌疑人正是公司不久前辭退的陳某。
  4月8日21時許,民警將正在網吧上網的陳某抓獲,此時距離事主報案僅7小時。陳某交代,他原來在該公司當業務助理,今年3月有員工反映丟了東西,公司領導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,只因他有過盜竊前科就認定是他所為將其辭退。
  失業後陳某多次應聘未果,對老東家懷恨在心。由於知道公司後門和大多數辦公室在晚上不上鎖,於是他決定夜間行竊報複。為發泄不滿,他來到昆玉河邊,將偷來的筆記本電腦和電視機扔進河中“解氣”。  (原標題:小伙被辭退後懷恨在心盜公司電腦扔河裡出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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